(一)评比标准
1.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正确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关心时事,主动学习有关党的理论知识;思想先进或通过学习班的学习后,思想觉悟有较大的提高。
2.积极参加党课学习班开展的各项活动,并能及时结合自身体会,按时上交思想汇报。
3.关心班集体,团结同学;能主动向党组织靠拢,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4.认真学习,热爱专业;生活简朴,作风端正。
5.能主动配合并协助学习班负责人开展有关工作。
6.整个学习期间严守纪律,没有出现迟到、早退、缺课等违纪情况。
7.结业成绩在各组学员总数的前25%。
8.优秀学员占学习班总人数的10%,即占学习小组总人数的10%。
(二)评比步骤
1.由党校各学习小组组织对符合评优标准的学员进行无记名投票,根据投票的结果将优秀学员的候选名单报党校审批。
2.党校将结合候选人在党校的学习情况,对候选人进行审核,经考核合格者将予以公布。
3.考核结果经公示后,被评出的“优秀学员”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。
4.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“优秀学员”进行表彰。
(三)奖励
取得结业证的学员在综合测评品德分中给予加分,其中学员加2分,被评为“优秀学员”的加4分。